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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一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教育的“规定动作”之一,近年来,肇庆市纪委以本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为案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通过挖根源、展忏悔,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起到了防微杜渐、惩前毖后的良好效果。

每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后,党员干部在谈及感想时,使用最多的一个词就是“震惊”。这震惊一方面来自对身边干部违纪违法的惊讶,这些案例中的主角,无一不拥有着辉煌的过往,或是“业务骨干”,或是“单位功臣”,在参加工作之初,他们也都个个热血方刚、踌躇满志,也都立下过“严于律己、清正廉明”的誓言,但最终却都因腐化堕落而锒铛入狱。另一方面是对这些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不知收敛、不知收手的惊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罔顾党纪国法,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顶风违纪,最终堕入深渊。

典型案例中的落马干部,也都曾经作为教育对象接受过警示教育,有的甚至还是本单位警示教育的组织者,但是他们最终却都成为案例中的主角。这些曾经拥有大好前途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会步那些翻身落马者的后尘,重蹈覆辙、走上邪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是缺乏自我警惕,思想上解除了武装。在市纪委组织的一次职务犯罪人员的庭审现场,笔者曾经听到一名落马的单位“一把手”这样忏悔:“我也知道我这个岗位诱惑多、风险大,也听过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告,关键是自己没有把握住,抱着侥幸心理,最后还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时总会抱“看客”“说客”的心理。所谓“看客”,就是对别人的违纪违法行为无动于衷,没有真正用他人作为镜子反照自己、查找自身不足;所谓“说客”,就是“对人马克思主义,对己自由主义”,对他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口诛笔伐,对自己的贪婪放纵却心存侥幸。不论是“看客”还是“说客”,往往都是人前强调要强化自律意识,强调从政之德,但自己却最终被各种利益“引着”、“推着”,用侥幸心理放纵行为,用膨胀欲望摧毁是非,步步走向深渊。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典型案例中的违纪违法干部,他们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我们要从他们蜕化的过程中吸取教训,将警钟敲给自己,长鸣不绝于耳,及时扫清思想灰尘,不断强化自律。只有这样,才能让纪律教育入脑入心,才能在诱惑面前保持定力,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知规守纪的人。(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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