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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岑宏开严重违纪被查处

  日前,中山市纪委对三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岑宏开(正处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岑宏开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收送礼品,违规审批发放及领取津贴补贴奖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费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举办庆典活动并违规公款吃喝、转嫁吃喝费用,违规在镇属企业兼职取酬,违规在镇属企业报销私人费用,违规向镇属企业转嫁公务接待费用。

  岑宏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镇政府主要领导,忘记了党员身份,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合谋、串供、销毁会计凭证和有关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忘记了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八大后依然故我,带头顶风违纪,尤其是2017年仍在公务活动中多次违规提供高档酒水等超标准接待;在洽谈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违规收受民营企业大批酒水礼品;罔顾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违规审批发放巨额津贴补贴奖金,致使该镇80多个单位滥发乱发津补贴;放纵镇政府长期违规占用镇属企业车辆用作公务车并转嫁公车费用。忘记了从政初心,廉洁自律底线失守,违反节庆活动管理规定,擅自举办工程奠基活动,违规举办奠基宴会组织230多人大规模公款吃喝并向国有企业转嫁宴会费用,社会影响恶劣;把镇属企业当成政府机关的“钱袋子”,长期违规向镇属企业转嫁食宿、礼品、酒水等公务接待费用;将公家财物视为私囊,随意指使镇属企业为其个人提供高档酒水和报销餐费。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和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岑宏开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按法定程序办理)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依法终止其三乡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中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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