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页面

中共中央纪委对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党内法规 和相关文件作出清理决定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纪委开展了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日前,中央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废止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内法规和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废止涉及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文件51件。

对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中央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把专项清理工作与贯彻执行党章、实施监察法紧密结合,认真完成清理任务,确保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依规推进。

《决定》废止的党内法规和文件主要是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不相符,以及与上位党内法规不一致的,比如《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等。

下一步,中央纪委还将对内容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不协调、不一致的部分党内法规和文件开展修改工作。

  • 主办单位:中共德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庆县监察委
  • 联系地址:广东省德庆县德庆大道德庆县委大楼
  • 备案编号:粤ICP备17087001号-1
  •  粤公网安备 441226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