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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梳理摸排和深化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谋划安排,着重从四个方面推进实践探索。

准确把握专责监督着力点,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探索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办法。在省市纪委组建案例综合分析中心,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研究问题症结,找准履行主体责任的薄弱点、强化监督执纪的切入口,向有关党委(党组)提出监督意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根据监督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法规,把监督意见落实情况作为评价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作为主体责任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纪检监察室加强跟踪督查,对落实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巡视机构把检查监督意见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纪委通报。这项工作已在各设区市以及国企、环保等系统展开,形成了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有力促进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迈进。

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关系,建立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是中央对纪委工作提出的新定位,也是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明确要求。我们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六项纪律,既看树木、又见森林,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提升对政治生态总体状况的把握能力。省纪委组织开展对政治生态状况的综合评价,结合省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点从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对各设区市党委、省级机关党委(党组)进行综合评价、整体画像,向省委提交专题报告。在全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会上,省委主要领导对各单位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促进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开展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试点,在省纪委机关先行设立两个执纪监督室和两个执纪审查室,明确执纪监督室主要职责,重点要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选人用人情况,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从而较为全面掌握联系单位政治生态总体情况,提升日常监督的能力和强度。省纪委相关机构调整和人员培训工作已经展开,近期还将选择2个设区市纪委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将在全省推开。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对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聚焦富民作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我们对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巡视巡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出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针对群众关注的扶贫民生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在扶贫救济、民生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问题,坚决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手。选择淮安市探索建设阳光扶贫信息化监管系统,选择苏州市探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盯住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招投标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整治,深挖原因,找出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确保取得实效。

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推进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约束、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到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1+n”配套制度体系,对现有工作标准和流程进行梳理,在研究制定工作规则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逐项细化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一般性审查谈话安全工作、立案前会审机制、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审核、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议等方面制度规定。集中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针对近年来全省纪检干部发生的违纪案件,我们着力剖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全省纪检干部提出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学习上从严、思想上从严、执纪上从严的要求。针对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分类分层次提出年度重点整改举措,落实省市县三级纪检机关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权力运行,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蒋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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